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补充说明
4.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七、“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办法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八、申报时间安排
1.校内申报时间:10月17日-11月10日,请将《申报评审表》(DOC格式)、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zy@nju.edu.cn。
2.校内评审:如果校内申报数量超出限额,社科处预计将组织校内预审。
3.公示:预计11月17日-25日期间。
4.纸质材料报送:预计11月20日-26日,行政北楼619。
联系人:赵澎,乔紫乐,89684135,qzy@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附件5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8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