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20日教育部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单位:

  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已开始申报,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采用自由申请,校内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遴选。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领域归口申报: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申请者应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所列条件。学科领域19的申请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其他学科领域的申请者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申请者请从教育部科技司(http://www.dost.moe.edu.cn)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在8月29日前将申请书(暂时不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交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文件发送Email至skch@nju.edu.cn

  学校文科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我处将在网站上公示入选者名单并通知入选候选人修改申请书。9月8日入选者将申请书(包含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九份交社会科学处报教育部。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赵澎,电话:8359453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