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按照《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特将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完成期限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0项。
(一)本次奖项,我校限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申报。
(二)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我处将在年内陆续发布2018年省级奖、部级奖的申报通知,请各院系、各单位留意。
三、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三)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时间节点
请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并于5月10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 ddcai@nju.edu.cn,纸质版依照要求装订后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室。
联系人:蔡丹丹、赵澎(89684135)。
社会科学处
2018.3.16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