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的通知

2016年06月08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院系:

  根据教办厅函【2016】3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1年至2015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已于2016年5月25日起展开。

  申报要求和信息,请参见附件通知。奖励办法,请点击链接:http://www.moe.edu.cn/srcsite/A01/s7048/201605/t20160527_246719.html

  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附件EXCEL申报汇总表

  校内提交时间: 请于7月4日前将材料提交至仙林校区扬州楼634室。

  联系电话:89684135

  联系人:蔡丹丹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