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01日社会科学处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于即日起开始。现将本届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我校在岗教职工撰写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著作、研究咨询报告均可申报参评,每人限报1项成果。

  属下列情况不能申报参评:

  1.成果已获省部级奖项;

  2.作者调离我校或已退休;

  3.出国愈期未归或受党纪、校纪处分者;

  4.连续两年未被聘任者;

  5.成果主编或第一作者为校外人员;

  6.教材和研究集刊。

  二、申报范围:本次申报评奖成果的出版、发表的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在社会科学处主页(http://skch.nju.edu.cn)下载填写《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请评审书》,交给所在院系、单位。

  2.各院系、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统一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在《评审书》的“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栏中签署评审意见和排序情况。

  3.各院系、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①初评通过的《评审书》一式两份(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必须同时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②参评成果1份(原件);

  4.联系人:赵澎,电话:83594537,email:skch@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2月1日


附件:

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