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年06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内容,现将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设立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申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2.申报成果的期限:2005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3.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南京大学的申报限额为30项。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此次评奖实行集中申报,学校将对申报的成果履行初审手续,择优推荐,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请申请者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上相关文件均可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

  3.请申报者于规定时限内报送以下材料:

  (1)《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成果

  ①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套)。

  ②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A4纸复印件一式3份,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③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论其是否公开出版、发表,必须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领导批示A4纸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否则不予受理。

  ④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A4纸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

  四、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4日,社会科学处联系人:赵澎,电话:83594537。

  被推荐申报至教育厅的申报材料,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教育厅将不再退还。

社会科学处

  2008年6月16日

  附件1:

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