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6年05月30日江苏省教育厅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高校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江苏省教育厅拟设为300项。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设立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申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2.申报成果的期限

  2001年7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3.相关详细信息请参考《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三、申报步骤

  1.本届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启用新的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可以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请申请者在《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申报系统》(个人、院系版)“成果申报”栏目中填写申报数据,校验无误后生成word文档《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请书》,连同申报成果报送学校社会科学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请书》A4纸复印件一式4份。

  (2)在申报系统中点击数据导出,将生成的文件发送Email至:skch@nju.edu.cn。

  (3)申报成果

  ①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套)。

  ②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A4纸复印件一式3份,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③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论其是否公开出版、发表,必须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A4纸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

  ④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A4纸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

  2.由于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5项,学校文科学术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择优推荐。

  3.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的成果,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社会科学处,学校预定于6月8日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逾期送来的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澎,联系电话:83594537。

  社会科学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doc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申报系统(个人、院系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