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第八次社科评奖的通知

2003年07月01日江苏省社科联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

  江苏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即将开始,现将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省作者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申报条件为: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必须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意见书)。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
  5、凡属“丛书”,一律以单本参评。作者本人的论文集可以参评。
  6、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7、已获省、部级(含中央党校、解放军总政治部等)以上奖的成果,不再参评。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8、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单篇申报除外)等不参加本次评奖。
  9、系列论文成果不参与本次社科评奖,只能以单篇论文或著作的形式参与评奖。

二、申报办法

  申报者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 // www.js-skl.org.cn)《江苏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3份、成果原件1份,还可提交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在本次评奖中,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未获奖的材料由申报人(或单位)于公示后从申报点领回。

三、申报截止日期和要求

  请于2003年8月19日星期二前将评审材料交至社科处,由我处统一盖学校章。申报者须交纳申报费,每申报一项成果,著作100元,论文60元。请转经费到社科处帐上,账号0413K002,如暂时没法转账,请先交现金,待转账完成后退现金。暑假期间社科处每周1、3、5上午有人值班,可送交材料。

四、申报成果分类

  本次评奖,按成果内容和形式分为11类,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申报的成果予以确定,按11个学科组类别填写在《申报表》封面的“学科”栏目中。11类分为:
  1、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
  2、理论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应用经济学——包括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等。
  4、法学——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
  5、政治学——包括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社与国际共运、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军事学等。
  6、社会学——包括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民族学。
  7、教育学——包括教育学原理、课题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含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体育学。
  8、文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艺术学等。
  9、历史学——包括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地方志、年鉴等。
  10、管理学——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等。
  11、决策咨询——包括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社会科学处 
2003年7月1日


附件:

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