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新时代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优势,以系统性、标志性、有影响的理论成果服务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我校2021年度设立了一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专项。现将有关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南京大学2021年度立项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结项要求
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三、提交流程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填写《南京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专项结项报告书》,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nju.edu.cn),依次点击“服务大厅”-“项目”-“校级项目”-“项目结项申请”-“立即办理”,找到本人的校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专项,在页面右侧点击“结项”,录入项目成果产出数量,上传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pdf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caiaijuan@nju.edu.cn)和证明材料(标注基金资助的成果、获奖证明等,与结项报告中所列成果一一对应),最后点击“提交”。
四、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5月27日前(含)完成结项提交和邮件发送。联系人:89684537。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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