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7日教育部社科司浏览次数:0

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

  我处将于学期结束前集中报送一批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结项申请材料。请2012年前(含2012年)获得项目且已经完成项目的各位负责人以及2013年度立项2015年通过教育部中期检查且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按教育部新出台的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要求准备申请(鉴定)结项材料。

  2010年立项尚未结项的一般项目请尽快结项,教育部已经开展清理工作。

  按教育部最新要求,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如预计成果为专著,成果已正式出版;

  (2)如预计成果为论文,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如预计成果为研究报告,已经获得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请参加结项的各位老师在12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到鼓楼校区丙字楼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张柘潭,联系电话:025-83594357/89684357。电子文件发送至zzt@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doc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