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厅重大重点课题负责人:
教育厅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
2013年立项未通过2014年年度检查及201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
1.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将各项目的年度检查材料,其中包括《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须经财务处审核盖章)、《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单》、项目调研报告和经盖章确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xml格式数据在2015年10月27日之前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2.对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阶段性研究任务,可填写《项目变更审批单》提出延期年检申请。
二、 结项工作安排
结项范围: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重大重点课题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一)今年项目清理的范围为:
1.无故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或2次参加年度检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轮建设期内批准立项、经延期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基地重大项目;
3.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
4.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5.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6.2015年批准立项、未按要求报送《项目任务书》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的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结项材料,其中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须经财务处审核盖章)、《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单》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结项报告书》的.xml格式数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对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阶段性研究任务,可填写《项目变更审批单》提出延期年检申请。
请各位老师于2015年10月27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材料报送工作,报送地点:鼓楼校区丙字楼,联系人:张柘潭,电话:025-83594537/89684537,电子版发送邮箱zzt@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 学校编码-项目批准号-负责人-变更审批单_DISTRIBUTED.PDF
附件2 学校编码-项目批准号-负责人-年检报告书_DISTRIBUTE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