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12日教育部社科司浏览次数:0

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

  我处将于2013年4月集中报送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结项申请材料。请2010年前(含2010年)获得项目且已经完成项目的各位负责人按教育部新出台的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要求准备申请(鉴定)结项材料。

  2008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项目必须于今年10月份前结项,否则教育部将予以撤销。

  按教育部最新要求,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如预计成果为专著,成果已正式出版;

  (2)如预计成果为论文,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如预计成果为研究报告,已经获得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周爱群、张敬龙,联系电话:83594357。电子文件发送至zaq@nju.edu.cn

  (欲申请结项者如有问题,请于下周一3月18日后咨询)

  社会科学处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