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5年09月09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浏览次数:0

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5]8号)和江苏省规划办文件《关于开展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科规划〔2005〕4号)的有关要求,社会科学处从即日起,对我校教师承担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年度检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度、成果质量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这是项目中期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促进项目负责人按时间、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这次年度检查的范围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不包括2005年度立项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

  2、检查项目研究中期成果质量,包括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专门报我办。

  3、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

  4、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检查项目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提取劳务酬金或稿酬、购置与研究无关的书籍和不合理固定资产等现象。重点做好年度经费检查、结项经费审查和撤项追款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出国调研使用经费的,要及时通过我办报全国规划办审批。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用三种形式:(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度检查表》,表格可以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者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2)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召开项目年度检查汇报会,深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面对面地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并邀请同行专家参加检查工作,进行当场评议。(3)举办重要成果展示活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举办座谈会或学术报告会,展示项目研究成果,扩大项目学术影响。

  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年度检查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填写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度检查表》,连同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复印件,于9月20日前报送学校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
2005年9月9日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度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