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3年04月02日教育部社科司浏览次数:0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将对有关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

  1、2001年立项的“十五”规划第一批研究项目(包括:博士点基金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2、1999、2000、2001年立项,2003年内不能结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
  3、四批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2003年内不能结项的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程序

  1、项目承担人从“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中期检查报告。4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中期成果软盘、中期成果1套(应与项目中期成果电子版一致)送交学校社科处。联系人:周爱群。联系电话:3594537。
  2、学校社科处将按教育部通知有关要求,在线录入《中检报告书》,并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确认《中检报告书》报送。同时在线报送项目中期成果电子版。并且,从网上核对、打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中检一览表”)1份,连同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中期成果1套(应与在线报送的项目中期成果电子版一致),送交教育部。
三、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至5月15日止,上述各类项目承担者,如无1篇(含)以上以第一署名人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则该项目将被视为中检不合格,后续拨款停止。

社会科学处 
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