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更好地完善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梯级体系,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学校将进行2005年度文科校级重点研究基地的申请与审批工作。
校级重点研究基地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促进联合、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建设。其建设目标是:通过几年的建设,力争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
一、申请条件:
1、校级基地负责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活跃在某研究领域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学术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其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3、有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有开展学术活动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科研设施。
5、能制作专门的机构网页,具有机构出版物(含以书代刊出版物、内部研究资料、在学术刊物上开辟的专栏等)。
6、学校鼓励跨学科研究机构申报校级重点研究基地。
7、对名称和研究内容与教育部已设立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的研究机构,学校不接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见社会科学处网站。
二、申请与审批办法
l、凡符合申请条件拟组建的校级基地,需填写《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可以在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跨学科研究机构以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依托进行申报。表格填好并经院系签章后于12月1日前一式 1份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Email至:skch@nju.edu.cn。
2、原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需汇报基地建设情况并填写申请表参与遴选。
3、学校社会科学处将根据申请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社会科学处组织校级基地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包括汇报、提问、答辩、评议等环节。
4、社会科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基地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后正式行文公布。对入选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机构,学校将在有效年度内每年资助10万元人民币。
5、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周爱群,赵澎;联系电话:83594357,8359453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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