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08日社科处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 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 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 万元。

四、申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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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aiaijuan@nju.edu.cn,由我处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项目申报由社科处通过管理平台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3.有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因时间跨度较长,为避免遗漏,请届时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将本人材料报送院系,以院系为单位2024 年11 月25-29 日之间发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在线填报和审核确认

社科处联系人:89684537。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