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与泰州市社科联联合开展“泰州学派研究”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专项,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泰州学派”扎实研究,潜心治学,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泰州学派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成果。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更好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为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应为全国各级各类机关、高校、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各项管理规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在该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应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
3.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要重点介绍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四、研究选题
1.《泰州学派文献整理》
2.《泰州学派活动系年》
3.《泰州学派传承脉络研究》
4.《泰州学派成员考论》
5.《泰州学派与晚明文学》
6.《泰州学派社会意义研究》
五、资助强度和成果形式
“泰州学派研究”专项均为基础理论研究,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年左右完成。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书稿,鉴定结项后由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统一安排出版,不得自行出版。
六、申报安排
1.按照《申报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申报。本次申报须按照《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3.请于12月31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aiaijuan@nj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南大仙林校区社科处。
联系人:025-89684537;caiaijuan@nj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大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
附件:
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