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全国哲学社会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专项,组织社科界、智库届加强相关研究,推出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国家治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我们党更好治国理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学理支持。
二、2017年研究选题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研究;
2.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近现代大国崛起研究;
3.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的社会治理理论研究;
5.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标体系研究;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研究;
7.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财税体制研究;
8.促进社会流动、增强社会活力研究;
9.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
10.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研究;
11.边疆治理问题研究;
1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
13.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研究;
1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研究;
15.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研究;
16.城市精细化管理研究;
17.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18.从严管党治党、提高党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研究。
三、工作安排
1.请根据以上研究方向,结合本人学科特点和科研优势,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从以上选题中自选组织申报研究。首席专家要求由政治素质高、前期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有丰富决策咨询经验的学者担任。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研究专项。
2.请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专项申请书》,按要求填写、打印一式3份,同时提交《申请书》和《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word形式电子版,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前报送我处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电子版发送至mj@nju.edu.cn信箱,社科处联系人:马敬。
3.全国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政治和学术把关,以专项委托方式择优立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50-60万元。
4.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每半年提交一次有实质内容的研究进展说明,每年提交不少于2篇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处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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