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填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青年项目回执的通知

2016年09月29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请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根据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我校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细则待定。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之前申请书中填写的预算计划废除(可参考项目支出比例)。

   3、回执电子版下载后,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

   4、回执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原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送学校经费管理中心(行政北楼611,89684527)审核后送财务处盖章,之后我处汇总审核,报江苏省规划办审核,请于10月18日前将盖好财务处章的纸质版回执交到社科处(行政北楼634,89684537),同时,电子版发至mj@nju.edu.cn。

   5、南京大学账号信息:户名:南京大学;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汉口路支行;账号:4301011309001041656;开户银行联行号:102301000165;汇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社会科学处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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