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2月26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办厅函[2016]1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报送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请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形式)和自行录入的申报汇总表发至信箱mj@nju.edu.cn,联系人:马敬,电话:89684537。

社会科学处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