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和《关于实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南京大学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南字发[2009]192号),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本计划全部以项目形式资助,三类项目主要面向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青年教师,同时,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家学者。现将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要求和资助额度
1、文科科研团队培养项目:
本项目分为两个资助类别:
一是跨学科青年团队,主要资助文科内部跨一级学科的科研团队、文科和理工科之间的跨学科科研团队;
二是高层次科研青年团队,主要资助在文科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从事突破性研究工作,或从事重大基础性研究工作和重大应用性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
团队需依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校级重点研究基地、有重要影响的中外合作研究机构或有良好合作研究基础的青年群体;团队负责人的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独立主持过省部级或国家级项目;核心成员需要包括3-4名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以吸收1-2名40岁以上的知名教授参与团队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另外也可吸纳4名以上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参与;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的申报,每个团队的资助额度根据研究计划和项目的学术价值与发展前景确定。每个团队本年度支持经费额度在10万至40万之间。
2、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
本项目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预研工作,2010年和2011年的上会项目未获立项的优先资助。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和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未结项者或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含校级项目)未结项者不接受申报。申报人最好参考“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研究领域进行课题设计。
拟遴选5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分两次下拨。2010-2011年从海外一流大学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3、文科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从事自由探索式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已经获得校级项目未结项者、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和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未结项者或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未结项者不接受申报。思政管理类人员也可参与申报,立项数不超过10项。
拟遴选80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0个左右,一般项目50个左右;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分两次下拨。
二、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南京大学正式编制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45周岁以下的海外引进专家学者;以上3类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
2、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在社会科学处主页本通知页面中下载。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1年7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海洲,电话:83594135。
3、申报期为6月30日-7月10日,7月12日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7月13日在社会科学处主页公示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即发出立项通知单。
三、项目的管理和考核
1、本次项目的第一次拨付资助额度的70%,资金的使用期限和使用办法见立项通知单。
2、社会科学处主要根据各项目取得的成果进行绩效考核,研究进展缓慢或缺乏预期成果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3、其他未尽事宜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社会科学处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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