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指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03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浏览次数:0

文科各有关院系、单位:

  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1〕2号)要求,我校可以申报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指导项目。鉴于教育厅的申报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年轻教师、辅导员可以申报,已经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不可以申报。

  二、如果我校申报数超过教育厅限额,学校将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三、《申请书》中“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请所在院系或单位填写,申请者自行录入。请勿签章。

  四、其他事项请在教育厅或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参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我校申报者于4月6日前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aq@nju.edu.cn,邮件主题请写“***教育厅指导项目”。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周爱群、张敬龙,联系电话:83594357。

社会科学处
2011年3月15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