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文科校级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14日社会科学处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社会科学处即日起开始组织2010年度文科校级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立项项目分为青年基金项目与思政、管理类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扶持青年教师,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政、管理类项目限两课教师,辅导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申报,申报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申报人员应为没有承担在研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我校在岗教师。

  二、申报组织工作

  1.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原件,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Email至skch@nju.edu.cn。所需文件请从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

  2.10月10日前,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序。请各院系将排序情况填写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以后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三、立项与管理

  1.文科校级规划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即作为校级规划项目进行管理。

  2.校级规划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集中转入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

  3.本次校级项目拟立项青年项目45项,每项资助8000元,思政、管理类项目8项,每项资助6000元。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拨款在项目立项时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50%,第二次拨款在项目按期结项后下达。

  4.列入校级规划的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结项时需向社会科学处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或著作书稿。到期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并追缴所拨经费。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赵澎;电话:8359453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0年9月12日


附件:

2010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