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年01月18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现将我校此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金额、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所需材料等均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申报者需认真领会《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的精神。

  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评审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文化部网站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盖章签字。

  三、我处受理此次项目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10年3月5日下午5:30。项目申报人报送填写完整的《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活页夹在《申报、评审书》中,同时提交《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本,于2010年3月5日下午5:30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不收取项目申报费。

  五、请申报者认真查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并按照《申报、评审书》的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六、此次申报工作由我处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马敬,联系电话:83594537,email: mj@nju.edu.cn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活页)

  附件4: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