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社会科学处即日起开始组织2008年度文科校级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立项项目分为青年基金项目与委托项目两类。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委托项目申请人不受此年龄限制。
2.申报人员为我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岗教师,并且没有承担在研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
二、申报组织工作
1.申请者从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填写《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序。
2.11月21日前,各院系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2份集中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文件发送Email至skch@nju.edu.cn,同时将院系排序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以后报送社会科学处。
3.学校将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立项与管理
1.文科校级规划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即作为校级规划项目进行管理。
2.校级规划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集中转入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提成。
3.本次校级项目拟立项4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拨款在项目立项时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50%,第二次拨款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下达。
4.列入校级规划的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结项时需向社会科学处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或著作书稿。到期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并追缴所拨经费。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赵澎;电话:83594537。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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