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年01月24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已发布《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于近日发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开始受理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项目研究宗旨、立项种类、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所需材料等均按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申报者需认真领会《公告》的精神。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三、如课题获准立项,负责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5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五、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提交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盖章签字。

  六、我处受理此次项目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3月28日下午5:30。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3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敬:83594537,邮箱:mj@nju.edu.cn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