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科规划[2006]1号)要求,现组织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包括2006年度立项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由各单位统一将填写好的《年检表》一式1份于2006年11月17日交社会科学处,其中经费检查部分自行到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负责人需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研究中期成果情况,包括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3、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中止项目协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不超过一年;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需要办理重要事项变更手续的,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4、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提取劳务酬金或稿酬、购置与研究无关的书籍和不合理固定资产等现象,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重点做好经费预算、经费报销、年度经费检查、结项经费审查和撤项追款等工作。
社会科学处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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