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6年09月11日教育部社科司浏览次数:0

文科各有关院系、单位:

  教育部决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现将200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本年度教育部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本年度教育部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本年度教育部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负责人;

  (2)教育部社科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及中央部委级社科类资助项目;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或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

  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学校社会科学处将对各院系、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各申报单位须向学校社会科学处提交的材料:

   1.A4纸印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10月8日前一式3份,通过学校初审后、10月16日前一式9份。

   2.A4纸印制的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10月8日前1套,通过学校初审后、10月16日前3套。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电子版,可发电子邮件至skch@nju.edu.cn,同时抄送zaq@nju.edu.cn。

   4.申报费:重大项目每项5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元,可在通过学校初审后转账(社会科学处帐号:0413K002)。

  社会科学处

  2006年9月11日


附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