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2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浏览次数:0

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5]25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立项种类金额、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所需材料等均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书面通知和上述相关材料已由我处印制成册分发至各院系,请到院系科研秘书处查阅。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盖章签字。

  三、我处受理此次项目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06年2月13日下午5:30。申请人先将填写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我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申报人要根据预审专家的建议对课题论证进行修改定稿后再报送填写完善的《申请书》。《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中,于2006年2月22日上午12:00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本年度在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世界历史、外国文学四个学科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时间为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申请的具体方法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

  五、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这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通知。

  六、2006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立项数会比往年有较大的提高,各院系各单位既要认真组织动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又要动员39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文系、历史系、外国语学院要予以特别关注。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5年12月28日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指南.zip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06年度).xls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填报的技术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