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5年11月17日社会科学处浏览次数:0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文科重大研究成果,提高我校文科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竞争力,学校设立了南京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兹将 2005 年度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及范围:我校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文科教师和研究人员。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l)申报预研项目的课题名称与己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名称雷同者;(2)己退休或未被院系聘任者;(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以及其他纵向项目逾期未完成者。预研课题遴选时将向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选题和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的特色选题倾斜。

  2.预研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集中转入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提成。本次经费总额为 20 万元左右,拟立项项目15-20 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拨款与项目批准同时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二分之一,第二次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达到预期目标后下达。

  3.列入预研项目的课题一般应在 2 年内达到预期目标,到期不能达标者将予以撤项。结项成果形式为在 CSSCI 期刊围绕预研项目发表的系列论文或专著书稿。

  4 .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预研项目进行初评,并将评审意见填入《南京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 “院系审核意见”栏中。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可以在社会科学处网站(http://skch.nju.edu.cn)下载。

  5. 12 月 1 日前各单位将《南京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一式 3 份集中报送社会科学处。

  6.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周爱群,赵澎:联系电话:83594357,83594537 。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5年11月17日


附件:

南京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