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院系:
第八届中流与喜玛拉雅奖助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规定,凡申报中流与喜玛拉雅奖助学金项目者均须通过基金会的网站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www.himalaya.org.tw/c-hgrant。
登录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网站后,点击“申请表格登录”,数据输入完毕后点击“确认发送”钮即可完成网上申报过程。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10月31日,在基金会网站登录相关资料的以后,还必须填报一份《中流与喜玛拉雅奖助学金项目申请表》于10月31日前报送我处,该表格可以在我处主页下载。只有同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我处并且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才有资格参加学校评审。
本次分配给我校的奖助学金名额为20名,其中教师10名,研究生10名。网上申报不限额,11月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审批,2004年1月公布获奖助学金者名单。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积极组织优秀教师(年龄限40岁以下)和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申报,已获过各类奖助金(包括本奖助金)、奖研金以及逾期未完成各级各类基金项目的师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社会科学处
2003年9月2日
中流与喜玛拉雅奖助学金项目结项须知
一、为保证台湾中流文教学术奖助金项目顺利完成,申请人所申请的项目一经南京大学中流文教奖助金审议委员会批准,社科处即向受奖助人发放奖助金的50%,剩余的50%在受奖助的研究课题完成并向社科处提交合格的研究成果后再行发放。
二、受奖助人应按《中流文教学术奖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填报的研究内容进行研究。
三、课题完成后,受奖助人应向社科处提交研究成果的打印件一式2份,打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 不少于6000字符。
2. 版面使用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全文;成果封面应按社科处提供的格式制作。
3. 成果若出版或发表,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本研究成果受台湾中流文教基金会资助”。
项目逾期未完成或到期未按《申请表》所填报的研究内容完成研究工作,社科处有权停发剩余奖助金,并向受奖助人追回首次拨付的奖助金。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