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02年10月29日教育部社科司浏览次数:0

文科各有关单位:

  从2002年开始,教育部将按年度组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可参见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规模、学科、选题、评审

  2002年度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经费的专项任务项目四个类别。其中重大项目每个申报学科不超过两项,资助金额为15万元左右;重点项目每个学科不超过4项,资助金额为8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学科不超过12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左右;自筹经费的专项任务每个申报学科不超过6项,立项总数约为170项左右。
  基础研究类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应用研究类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特别重大的课题可连续申请资助。
  今年限报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和社会学七个学科,其他学科明年申报。研究项目由课题申报者在限报学科范围内自由选题。课题评审通过后即一次性拨款。同一项目类别未能通过的课题,不再参加其他项目类别的评审。

二、 申报程序

  1. 各院系在11月1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研究项目的课题名称、项目类别、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名单先报我处,并从我处领取项目编号。承担教育部项目已完成但未结项者本次也可申报,但需提供情况说明,待下次教育部通知结项时即办理结项手续。已申报2002年度校级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的老师均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2. 各院系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系级软件录入申请评审书全部内容,其中“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建议”栏由院系填写并录入。
  录入时请注意“项目类别”的下拉菜单中的选项:申报“重点项目”的请选“规划基金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请选“青年基金项目”。
  3. 各院系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系级软件打印出申请评审书并复印一式8份(共9份)连同上报盘于11月20日报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0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