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2年10月22日社会科学处浏览次数:0

文科各单位:

  根据今年文科工作会议精神,为培育文科重大研究成果,提高我校文科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竞争力,学校自今年起设立南京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详见附件:南字发[2002]161号文件)。兹将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资格及范围:详见南字发[2002]161号文件。

  2. 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预研项目进行初评后排序,并将评审意见填入《南京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院系审核意见”栏中。

  3. 10月28日各单位将《申请书》一式1份集中报送社会科学处。

  4. 10月29日学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议,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研项目进行终评,具体评审工作由我处负责组织实施。

  5. 预研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集中转入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提成。

  6. 本次总经费额为30万元,拟立项项目15—20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与项目批准同时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二分之一,第二次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达到预期目标后下达。

  7. 列入预研项目的课题一般应在2年内达到预期目标,到期不能达标者将予以撤项并追赔所拨经费。

  特此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0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