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以下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文件。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限额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35项,限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申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向社科处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各院系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将拟推荐成果在我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后,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进行官网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成果范围(参照受理成果范围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时间节点
1、师德审核表。请以院系为单位为申报教师出具师德审核表,于12月5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 byao@nju.edu.cn,纸质版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28。
2、申报材料。请于12月8日下午4:00前,以院系为单位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byao@nju.edu.cn,纸质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28。
联系人:姚斌 89680809
2671-附件3: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671-附件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