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专项资助课题(第二批)申报公告

2023年10月10日社科处浏览次数:0

办理流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挖泰州学派的时代价值,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和文化传承以及实践转化意义研究成果,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与泰州市社科联联合开展“泰州学派研究”专项资助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等相关精神,更好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积极为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服务。

二、选题指南

1.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彰显泰州学派时代价值

2.中华文明五大突出特性视域下泰州学派的文化特质

3.泰州学派城市文化品牌提升与传播路径研究

4.泰州学派文化精神生活化路径研究

5.泰州学派与企业家精神

6.泰州学派的人民性研究

7.泰州学派民间讲学与传播研究

8.泰州学派道德教化思想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全国各级各类机关、高校、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各项管理规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在该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应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

3.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应用型选题研究成果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管用的实践价值。

4.凡有违背党性原则、抄袭他人成果及其他不良行为的,不得申报专项课题。

四、资助强度和成果形式

“泰州学派研究”专项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根据申请情况、选题难度和研究价值,中心统筹研究确定各课题资助经费额度。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1年左右完成。项目成果形式可为书稿或学术论文,也可为具有可操作性、实践性的研究报告。鉴定结项与成果转化由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统一组织。

五、申报安排

1.申报者可按课题选题发布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须与选题相关。每个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 

2.申报须按照《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3.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4.请于10月20日(周五)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shaojiade@nju.edu.cn。

  

联系人:邵佳德(shaojiade@nju.edu.cn);张永龙(15896001921)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哲学系 

 

附  件:

南京大学泰州学派研究中心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