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签约

2012年08月27日法学院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优化法学院与法院校交流合作机制,强化应用法学研究,培养高层次、实务型人才,8月27日,南京大学法学院与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南京大学法学研究与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南京大学法学院周义安书记、李友根院长等领导,连云港中院薛剑祥院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合作指导思想和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主要内容为:一是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采取举办法官高级研修班,选派法官到法学院进修培养,互聘兼职教授或教师,预留学生实习名额,以及法学院学生和老师兼任院庭长或法官助理等方式,借助法学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优势,帮助提升法官专业水平。二是加强合作研究。双方共同建立司法案例库,法学院应法院需求成立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授课、实务讲座、学术研讨、著作出版,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就法院拟开展的重大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创新进行专题研讨论证,为法官应用法学研究论文提供辅导。三是实现资源共享。法学院将在图书资源方面给予法官多种服务,并就有关学术活动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双方还就开展共建、联谊等活动进行友好的协商约定。

  市中院薛剑祥院长和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院长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在致辞中表示,南京大学法学院是全省乃至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排头兵,在各法学领域有着良好的学术积累和人才储备。连云港的重要战略区位近年来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双方将以此次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作为新的起点,在加强教育合作、共同提高司法与教学水平方面取得新的进步与发展。

  市中院薛剑祥院长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周义安书记共同为南京大学法学研究与教学实践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