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八期判例研读沙龙聚焦“司法判例与公共政策”

2011年11月11日法学院浏览次数:0

  2011年11月5日,第八期判例研读沙龙在我校科技馆报告厅举行。本次大会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主题为“司法判例与公共政策”,旨在推动学界关注司法判例的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关注公共政策在司法中的作用以及进入方式,为法学和法律制度的本土化研究提供一块肥沃的土壤。

  大会共吸引了来自16所高校(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首都经贸大学、河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审计学院、东南大学、南京大学)、科研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安徽省郎溪县检察院)等110名参会人员,收到了各方优秀论文计30余篇。

  为了能够解决跨专业研讨不能够深入的问题,判例研读沙龙自第七期起在总论会场之外设立私法和公法两个分会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次沙龙沿袭了这一做法,更增设了刑法分会场,使得法学队伍的一支生力军——刑法学者也加入到了沙龙中来。

  总论单元第一阶段,南开大学的刘风景教授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黄卉教授作了主题发言。刘风景主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为素材分析并归纳出了裁判摘要的原理与制作方法。黄卉教授则主要对于“法学通说”的意义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论述,南京大学的宋晓副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的彭诚信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在总论的第二阶段,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思萱法官以我国企业改革政策为例对公共政策介入司法的形态进行了实证研究,以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和体验讨论了公共政策进入司法活动的形态。来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王喜娟检察官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江勇法官对报告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了精彩的点评和独到的见解。此外,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向沙龙提交了论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公布的第一批指导性案例进行了研究,对检察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反思。

  刑法单元的发言人分别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王喜娟检察官、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刁岚松检察官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陈晓钟法官。与会者主要从我国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入手,分析了当下中国司法案例指导制度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衣家奇、王琪、黄旭巍、陈洪兵等刑法界的专家对发言进行了评议。

  私法单元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从公法与私法的交织的领域进行了讨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金自宁教授、上海师范大学的韩思阳博士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的杜仪方教授都从具体案例入手,对涉及到行民交织案件争议解决进行了尝试性与创新性的分析;第二阶段浙江大学的陆清以及南京大学的岳卫都通过民商事案例对现实问题提出了可能的法律解决机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周江洪教授等对报告进行了评议。

  行政法单元是本次大会参与人数最多也是讨论最为热烈的一个单元,既有来自学界重镇,也有刚将知识运用于实践、意气风发的司法者,还包括了青涩但求知强烈的在校学生。会议既有通过对个案中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研究从而对具体司法案件进行评析,也有通过对具体案件的研究反过来对现有行政法理论进行反思。讨论分别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和南京大学法学院胡敏洁副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叶必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肖泽晟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艾佳慧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越峰博士及李泠烨博士、李永超博士等六位学者作主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李洪雷博士、首都经贸大学的赵鹏博士等作了精彩点评。

  判例研读沙龙简介

  解亘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经历了早期的法学即法律姓资还是姓社的意识形态论战后,又经历了密集建设的立法时期,现如今迎来了真正学术意义上的法解释时期。然而,目前的法解释运动的主流队伍言必称罗马,忽视对本土司法实践的关注,不仅导致理论研究脱离司法实践,而且也导致了法学教育的虚空。近年来,学界出现了主张应当关注中国的司法实践的动向,目前虽然还是涓涓细流,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汇聚成势不可挡的洪流。判例研读沙龙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们正是怀揣这样的信念,将自身投入其中,期待自己不仅成为历史的见证者,更成为历史的推动者。

  “判例研读沙龙”是一群学术志趣相投的学人自愿形成的一个纯粹民间的学术交流平台,它以“独立”、“自愿”、“民间”为原则,不定期地进行学术交流。它肇始于2008年秋几位学人的共谋。沙龙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卉副教授以及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副教授等三人发起,后有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的加盟。以上五人逐渐成为历届沙龙的核心人物。经过3年多的发展,目前已经壮大为国内法学界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沙龙采取开放模式,向认同沙龙宗旨的所有学者、法律家敞开大门。在这五位核心成员的不懈推动下,更在相关大学法学院以及研究所(中心)的无私支援下,自2008年起,沙龙共成功举办了八期,分别为:

  ●第一期:大陆法系的判例制度——成文法系中的判例和成文法关系”(2008-9-28/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第二期:行政权的结构与边界(2008-12-27/上海•上海交通大学)

  ●第三期:司法裁判中的权利形成(2009-4-18/南京•南京大学)

  ●第四期:指导性案例的约束力(2009-11-7/成都•四川大学)

  ●第五期:同案同判的技术及其适用(2010-4-3/杭州•浙江大学)

  ●第六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研究——任务、困难与出路(2010-11-6/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七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具象化(2011-4-9~10/上海•华东政法大学)

  ●第八期:司法判例与公共政策(2011-11-05/南京•南京大学)

  判例研读沙龙承担两项任务:其一,为我国判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贡献智识;其二,倡导法学研究者关注司法实践,以个案或系列案例研究的方式,揭示法律在应对复杂现实过程中呈现出的实然状态,为法律适用者提供法律解释及其方法的多样选择。沙龙真诚期待:以判例为媒介,以判例研究为主要形式,在法学研究者与法律适用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扩大和稳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识,促进形成融合规范性和开放性的法律体系。

  沙龙的规模,由最初的2、30人,逐渐扩大到超过100人的阵势。沙龙的会议模式由前几次单一的大会模式发展到现如今在大会之外设立分会场的模式,使得对判例的研读更加专业、精深。

  判例研读沙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学者之间的口口相传,通过每期会议实录的整理和网络公开、通过越来越多的会议论文在重量级学术期刊的发表,正一步步地扩大。我们期盼,沙龙所追求的关注判例的学术态度最终能够感染整个法学共同体。那将是中国法学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