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吕夫纳教授作客我校作题为《欧美司法制度的冲突》的讲座

2008年04月21日法学院浏览次数:0

  3月14日,来自德国特里尔大学的著名罗马法教授——托马斯.吕夫纳(Prof.Dr.ThomasRüfner)博士作客我校法学院作题为《欧美司法制度的冲突》的专题讲座。此行为吕夫纳教授第二次来我校讲学。讲座吸引了众多各专业的学生前来参加。

  讲座前,我校法学院李友根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感谢吕夫纳教授一个月以来给法学院学生讲授罗马法和德国民事诉讼法课程的贡献,并向吕夫纳教授颁发荣誉证书。吕夫纳教授以一些列有趣的案例开始了本次讲座。通过对比,他详细介绍了美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在法源、管辖、损害赔偿原则、集团诉讼、陪审团、举证以及诉讼费等制度方面的巨大差异。接着他又向大家介绍了欧美国家近年来在司法制度上的一系列趋同现象,如美国最高院将惩罚性赔偿的数额限定在实际损失的9倍之下,而在以往不承认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的德国,学者们已在热烈讨论将惩罚性赔偿引入本国侵权法。最后,吕夫纳教授总结说,虽然欧美双方在互相接受对方的若干方面的制度,但是,重大分歧仍然存在,只有在进一步加强对彼此司法制度理解的前提下,达成有关管辖和司法制度的协议,才能最终解决这一问题。作为一名欧洲大陆国家的学者,吕夫纳教授自己首先也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功能和设计表示了理解。

  讲座结束后,许多同学纷纷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向吕夫纳教授提问,他一一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