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学科交叉成果的申报在遵循优先选择主学科的基础上,可备注另一学科。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语言学组。
2.多卷本全部出版后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及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成果名称、作者署名以及发表时间以首次发表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对他人文集的汇编整理成果报至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组。
7.决策咨询类成果须公开发表或内部刊载,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该成果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服务企业、哲学社会科学应用数据模型等应用转化绩效显著的成果亦可申报。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提供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10.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二、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教师,署名为单位集体的申报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刊载信息或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出版)的内部成果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或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奖励证书以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三.不在申报范围的成果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
2.本届评奖周期内成果申报人受到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处分。
3.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有争议。
4.往届已参评(再版修订增补达30%以上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5.教材、教辅、文学艺术作品。
6.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7.涉及国家秘密。
8.往届获奖成果翻译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后发表或出版。
四、时间节点
1. 8月28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申报网址: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申报平台。
2. 9月15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因为今年省评奖办需要核定各单位的申报限额,请尽量提前2-3天完成线上申报。省评奖办结合近两届获奖数、本届申报总量等指标核定我校申报限额。入选国家社科文库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冷门绝学专项结项成果,以及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成果、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结项成果,在申报推荐时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该类成果署名人、申报人须为以上项目负责人)。
3. 9月18日前各学院请将校内初评材料统一提交至社科处。需提供一份表格加一套申报成果原件,以及师德审核来函。初评阶段不需要提供任何附件证明材料。
4.校内初评后,预计9月底出校名单将在社科处网站公示。
5. 10月9日前请各学院根据公示名单将完整的申报材料补充提交社科处。成果材料包含申报成果、申报表各两份。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须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两份。
6.社科处联系人:赵澎,乔紫乐,89684135,qzy@nju.edu.cn,行政北楼619;郝晓雅,89681870。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