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远:“文化大革命”中的文物保护

2016年05月05日《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5年第6期浏览次数:0

一、“文革”中文物破坏与保护的总体情况

  人们通常有这样朴素的想法——既然“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文化”上的“大革命”,在这场旨在破旧立新的所谓“革命”中,文物古迹似乎理所应当是“革命”的对象。的确,在“文革”期间,特别是1966年“破四旧”运动中,中国的文物古迹遭受过不小的破坏。但是,今天在全国各地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许多重要文物古迹基本完好地存留下来。“文革”中文物古迹到底遭到了多大程度的破坏?有哪些原因使众多的文物古迹经历“文革”的动荡保存至今?人们对此的认识尚不统一。

  以往的研究往往集中于对“文革”政治进程的整体分析,对文物保护问题未作专门的深入探讨。有的研究虽强调了“文革”中文物遭到过破坏,但对文物也有得到保护的一面很少涉及。作为新中国文物事业的亲历者和当事人,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在接受《瞭望》时指出了“文革”中文物既有破坏也有保护的两面性,而且破坏的程度也相对有限。谢辰生并未就此专门撰文详加讨论,其观点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本文认为应当看到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文革”中文物遭到破坏的程度存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上的差异。

  我们分别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的一般文物古迹等三个类别进行考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西藏甘丹寺1处以外,基本得到完整保存。如1983年河北省文物部门的调查报告,河北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个别的遭到一些破坏外,基本上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6年-1965年地方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到破坏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多数得以保存。如在北京,3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3处被毁,即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圣安寺。在江苏,3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51处被毁。在广东,1962年公布的6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12处,因遭到严重破坏而被撤销,如海口市海瑞墓碑、阳山县涅磐石塔等。

  一般文物古迹。由于资料上的困难,我们很难对50年代一普文物在文革中的损失情况做全面、精确的考察。这里以“破四旧”运动最激烈的北京为例,分析此类文物的实际受损程度。1985年赵学勤撰文称北京市1958年一普中保存下来的6843处文物古迹中,有4922处被毁掉,绝大多数毁于“文革”期间。但按北京市文物局主编的《北京志·文物志》、首都博物馆馆长荣大为文章的统计数据,一普到二普文物损失率约在10%左右。文物行政部门的统计与赵学勤文章的观点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两次文物普查中文物数量的减少,并非都是“文革”“破四旧”中人为蓄意破坏的结果。有些文物在“大跃进”期间就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如当时公社要求文物部门支持办工厂、腾退寺庙、清理庙内佛像及文物,致使一些文物受损。在“文革”期间消失的文物,有的是“破四旧”之后由于生产建设的原因受损,而非蓄意破坏。

  总体上,“文革”中许多文物遭到了破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其程度的确“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文物的保护与破坏的情况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区,也有所区别。 “破四旧”运动期间,是大规模集中破坏文物的高峰,但在这一时期,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在“夺权”兴起、“文革”斗争目标转向的背景下,1967年中央下发《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

二、“破四旧”中的文物与政治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标志“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8月8日,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强调了破除“四旧”的政治意义。但文件强调的清除对象主要是思想观念上的,而没有直接提出要清除物质性的文化遗产。

  红卫兵破坏文物的行动主要集中在1966年下半年的“破四旧”运动期间。砸毁文物是红卫兵破坏性活动的一个方面。1966年8月23日北京体育学院红卫兵到颐和园佛香阁砸碎了佛像。几天之内,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圣安寺、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被毁殆尽。“破四旧”运动迅速从北京向全国蔓延,八九月间发生了大批文物被砸毁的事件。对文物的破坏,在佛寺、道观等宗教场所,以及同当时政治风向有密切关系的所谓“反动”人物的遗迹、墓葬这两类古迹中显得尤为明显,如山东的武训墓、海南的海瑞墓等。

  红卫兵“破四旧”造成一批文物的损失,但从“破四旧”运动自身的特点看,其破坏行为在时间、范围、程度上仍然是有限的。这里既有红卫兵运动本身的原因,也有来自普通干部群众的自发保护。红卫兵对文物的破坏也并非是中央明文号召的结果,甚至相反,“文革”发动之初《人民日报》、新华社还曾刊文宣传,应当学习一些红卫兵保护文物的事迹。 

  1966年8月24日,杭州四中等校的两千余名中学生红卫兵试图捣毁灵隐寺时,浙江大学红卫兵也进行了保卫行动,与中学生对峙,激烈辩论。8月27日,在周恩来及浙江省委的干预下,红卫兵撤离,灵隐寺得以保护。8月26日,在龙门石窟面临洛阳八中红卫兵破坏时,洛阳农机学院大学生积极前往保护龙门石窟,耐心说服中学生放弃了打砸计划。这些案例表明,红卫兵自身对文物的认识不尽相同,以“红五类”为骨干的中学生红卫兵往往更加盲目和狂热,而大学生红卫兵则相对较为理性,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国家文物的意识。

  总体而言,在斗争方向上看,“破四旧”始终不是“文革”的主要方向,破坏文物也不是“破四旧”的核心目标。从运动时间看,“破四旧”对文物古迹的破坏,主要集中发生于1966年8、9月,并在各地延续到1966年底。此后,随着“文革”焦点逐渐转向“夺权”,“破四旧”不再是人们关注的主题。

三、“夺权”之前的党政系统对破坏行动的抵制

  在红卫兵“破四旧”运动狂热开展的1966年下半年,国务院和“夺权”之前尚在运转的地方党政系统的干预,对遏制红卫兵的盲目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采取了各种措施,保护重要文物古迹的安全。在“破四旧”刚刚开始的1966年8月下旬,周恩来当即指示关闭故宫,并通知北京卫戍区派一个营的部队前去守护。周恩来还直接下令保护了北京古观象台、曲阜孔庙、灵隐寺、莫高窟等重要古迹。

  当时尚未遭到“夺权”冲击的一些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仍按照中央既定的政策法令,通过下达指示、下发文件等方式保护文物。1966年8月24日,在杭州红卫兵试图砸毁灵隐寺时,浙江省委书记江华指示要保护好灵隐寺。经过周恩来的干预,终使红卫兵放弃了破坏计划。同年8 月26 日,洛阳市八中学生以“破四旧”为名,打算砸毁龙门石窟的石刻造像,洛阳市委书记吕英立即指示洛阳农机学院师生前往龙门石窟去保护文物古迹。 

  一些地方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1966年10月,陕西省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破四旧中应注意保护重点文物的几点意见》。同年11月,山西省发出《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和处理有毒书籍的通知》。红卫兵在山东省冠县武训墓、曲阜孔庙等“破四旧”时,遭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阻止。《人民日报》1967年报道,1966年8月下旬冠县党委政府试图制止红卫兵破坏,认为“‘武训墓是名胜古迹’,是要‘保护的文物’。” 同样,在1966年11月初谭厚兰率北京师范大学红卫兵,试图在曲阜三孔“破四旧”时,也遇到过曲阜县委的阻止,当地群众也不同意破坏文物。

  中央文革小组的政治目标是鼓动群众参与党内斗争,而非是摧毁文物,至今亦未见文字资料证明其下令彻底砸毁国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曲阜三孔事件中,中央文革小组对“砸孔庙”指示做了一定程度的保留。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表示:“孔府、孔庙、孔林不要烧,留作封建制度孔家地主博物馆,像收租院那样。孔坟可以挖掉”。 

四、中共中央1967年“158号”文件对大肆破坏的遏制

  在破四旧的强大冲击波过去之后,毛泽东迅速将群众斗争的矛头扭转到“文化大革命”的核心目标——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浪潮迅速波及全国。

  斗争方向已经发生了转变。1966年底,文物局干部谢辰生给中央文革小组写了封信,反映“破四旧”中造成文物破坏的问题。信件发出后不久,1967年1月27日下午,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召集北京文博界代表座谈,谢辰生等与会代表反映了“破四旧中书刊文物损失和当前缺乏保护”的问题。戚本禹说:“陈伯达同志、康生同志有个意见,和大家商量一下。在文化大革命中抄了不少书,有的当废纸卖了,版本书不能造纸,要鉴别一下。文物管理工作要抓一下,看存在什么问题,提些什么办法。”

  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回忆:

  有一天,戚本禹拿来一封群众来信,反映一些红卫兵以“破四旧”为名,搞得文物四散,一些铜佛像被送到工厂化铜水,旧书打捆送废品公司,运到造纸厂要销毁。我马上说:“这种行为必须制止!文物是文物,四旧是四旧,不能混为一谈。”我让戚本禹先管一下,与北京市联系,由文物书店把东西赶紧收集起来,好好保管,不让文物散失毁掉。……后来中央采纳我的意见,发了个保护文物图书的文件。

  谢辰生等与会者应允起草了两份倡议书。1967年2月15日,以图博文物局劲松战斗队等13个群众组织的名义,联合发出《关于保护革命文物和古代文物的倡议书》及《关于保护古旧书刊、字画的倡仪书》。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中发[六七]97号),要求各地“对文物、图书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工作,不许随意处理和破坏。”这份文件在各地被迅速传达,破坏行为开始得到遏制。

  2月的两份《倡议书》发出后不久,中央文革小组工作人员找到谢辰生,叫他以中央的名义起草一份文件。这就是后来在1967年5月14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中发[六七]158号)。意见要求,全国各地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必须坚决保护,并且应当保持原状,目前不要进行大拆大改(第一条);各地重要的有典型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及雕塑壁画等都应当加以保护。目前不宜开放的,可以暂行封闭(第二条)。

  这两份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的文件,体现了当时中共最高领导层的意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毛泽东年谱》第六卷(1966-1976),在1967年5月14日收录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谢辰生回忆:“文件发了以后,马上就管用了。我们下去调查,军管会都是非常认真地执行,大肆破坏的势头迅速被遏制住了”。 

  1970年5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1973 年2 月国务院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由王冶秋担任局长。197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下发,坚持文物应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不要大拆大改的科学原则。随着国务院图博口领导小组的组建和国家文物局的成立,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恢复。

五、结语

  通过对“文革”中文物保护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文革”中文物固然遭到不小的破坏,但程度远非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惊人。文物的损失并非都是“文革”政治运动的直接产物,也并非都是有计划有目标的蓄意破坏。“破四旧”运动期间的破坏,主要是社会失控状态下红卫兵盲目行动的产物。红卫兵群体本身对文物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不乏一些红卫兵主动保护国家文物的行为。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1967年《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出台以后,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当时还是普通干部的谢辰生挺身而出,一封“群众来信”成为推动党内高层保护文物的意见占据上风的重要契机,以“小人物”的身份改写了大历史。正是来自各方面的合力,才使得许多文物得以历经“文革”的动荡而劫后余生。当然,这些成果并非是“文革”的成就,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的“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来评价“文革”中的文物保护,也是恰如其分的。

  2006年,已是谢辰生上书中央文革小组呼吁制止“破四旧”破坏文物的40年后。这年10月,已经84岁高龄的谢老,再次就南京、常州等地破坏历史街区,古城保护面临“无法可依”的问题,致信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年10月17日,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争取早日出台”。在中央领导的重视下,2008年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可一些古城的大拆大建仍在继续,2013年12月,国家有关部委通过《古城保护正定宣言》,直言古城保护今天仍然面临着“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盲目拆建”等严峻挑战,形势依然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