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砺锋: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人本精神

2013年08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10月12日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从一开始就是产生于人间的,是由人类自身的力量来创造的。初期产生的艺术品虽也有以祭祀鬼神为用途的,但最常见的艺术品还是与先民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例如仰韶文化的大量彩陶器具上所绘的鱼鸟图案,无论是意味着图腾崇拜、生殖崇拜还是祈祷狩猎有获,都反映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诉求。至于在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中都有发现的陶鬶,或呈猪形,或呈狗形,更是先民畜牧生产的直接表现。

   古代文艺与先民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

   最早的古代歌谣也都是人间的产物,例如:“癸卯卜,今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北来雨?其自南来雨?”(《卜辞通纂》)“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吴越春秋》卷九)“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帝王世纪》卷二)又如“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周易·屯第三》)。这些歌谣或是直接见诸早期文字记载,或是经过长期的口耳相传才写定下来,但它们都产生于上古时代则是可以肯定的。第一则写人们对雨水的期待,第二则写制弓射箭,第三则写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第四则写抢婚的经过,都是直接取材于人民的日常生活,倾注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一句话,它们都是直接与先民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

  对于古代艺术的这种性质,先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吕氏春秋·仲夏纪》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帝,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里记录的是上古时代歌、乐、舞融为一体的综合艺术表演,它所再现的内容显然正是当时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

   只要对中国古代艺术进行历时性的考察,就可以清晰地看出,随着时代的推进,人本精神越来越成为占压倒优势的价值取向。例如商周两代的青铜器上的纹饰,从早期的神秘诡异的饕餮图案逐渐转变为后期圆润柔和的几何纹饰;又如汉唐两代都很发达的墓葬壁画,前者常见伏羲女娲蛇躯交尾之类的神话题材,后者却以宴饮、耕牧等人间生活为主要内容;又如诗歌中的神仙主题,从秦代博士所作《仙真人诗》到汉末曹操所作《精列》等游仙诗,神话色彩越变越淡,及至晋代郭璞的《游仙诗》,竟被钟嵘评为“乃是坎壈咏怀,非列仙之趣也”。所以说,东汉王充高举反对“虚妄”而提倡“真美”的理论旗帜,固然是针对当时甚嚣尘上的谶纬神学思想的行为,但何尝不是文学艺术中人本精神愈益强化的一种反映。

   所以从整体而言,人本精神是中国文学艺术的最高准则。以诗歌为例,从先秦以来,人们强调诗歌源于人间的生活,是人们喜怒哀乐的自然表现。正是在这种文化土壤中,“诗言志”成为中国诗歌的“纲领”。“诗言志”首见于《尚书·尧典》,虽说它不一定真是产生于尧舜时代,但它肯定在先秦时代早已深入人心,且绝非仅为儒家学派独自信奉。《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之言曰“诗以言志”,《庄子·天下》云“诗以道志”,《荀子·儒效》云“诗言是其志也”,皆为明证。对于“诗言志”的释义,历来多有歧解,但其基本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孔颖达云:“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后人或以为这是孔氏对“诗言志”说和魏晋时产生的“诗缘情”说的弥缝折中之言,其实先秦时“志”即包含“情”在内,孔氏之语是符合先秦实际情况的。总之,在中华先民看来,诗歌完全是抒写人类内心世界的一种文化形态,非人间的内容在诗歌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人本精神就是中华诗歌的核心精神。从《诗经》、《楚辞》到唐诗、宋词,再到元代散曲、明代山歌和近代诗歌,人本精神是中华诗歌史一以贯之的主线,它也一定会在未来的诗歌复兴中得到发扬光大。

   古代教化传统的核心是人本精神

   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有一个特点经常受人误解,那就是教化功能。“五四”以来,人们经常对这种教化功能进行猛烈的批判,似乎一谈教化便会扼杀自由、泯灭个性,其实这是对传统的误解和歪曲。孔子教育弟子,以“六经”为主要教材,“六经”中至少有《诗》与《乐》二种直接属于文艺的范畴,其他几类中也包含着与文艺有关的思想。那么,特别看重道德人伦的孔子为何要如此重视诗歌与音乐呢?一言以蔽之,是为了培养弟子的品德修养。《礼记·经解》引孔子之言:“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致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显然,在孔子看来,诗歌与音乐的主要功能不是娱乐,而是教化,它们是修养道德、陶冶性情的利器。

   孔子论诗教的意义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还指出了以文艺来修身进德的具体程序:“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孔子认为高尚优美的文艺作品是与开明和谐的社会文明互相呼应的:“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在孔子看来,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经过伐商之战而得来的,不像舜经禅让而继承帝尧之位那样符合正义,所以舜乐《韶》比周武王之乐《武》更加完美。孔子在齐国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既表示了对美妙音乐艺术的欣赏,也暗示着对崇高政治理想的向往。在孔子看来,艺术上的美与政治上的善是互相影响的,甚至是互为一体的。孔子晚年“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他所以要在晚年耗费极大精力来整理诗乐,正是对其教化功能的重视。

   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具有深厚的教化传统。以文学为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就积极提倡诗教,把文学视为推行教化的有力工具。其他诸子的观点虽与儒家多有不同,但他们著书立说的目的也都是为了宣扬自己的政治理想和社会设计,同样体现了对现实政治的强烈关注。可以说,先秦诸子的“文”都是为其“道”服务的,“文”只是手段,“道”才是目的。这种传统后来被唐宋古文家表述为“文以载道”或“文以贯道”,不但成为中国古代散文的共同准则,而且成为整个古代文学的基本精神。“文以载道”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有深刻的积极影响。这种思想为文学注入了政治热情、进取精神和社会使命感,使文学家重视国家、人民的群体利益,即使在纯属个人抒情的作品中也时刻不忘积极有为的人生追求。例如在唐代诗人中,杜甫蒿目时艰,忧国忧民,对儒家仁政理想的不懈追求、对国家人民命运的深切关怀成为杜诗的核心内容。浪迹五岳、神游九垓的李白,也在诗中强烈地表达了追求功名事业、希望在外部事功的建树中实现人生价值的理想,而且明确地以孔子作《春秋》为自己文学事业的典范。至于唐宋古文运动的巨大成就,更是在“文以载道”思想的直接指导下取得的创作实绩。无需讳言,教化传统也产生了以道德判断取代审美判断的不良倾向,但它在整体上对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教化传统的核心价值不是别的,正是深厚的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