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补充通知

2026年07月10日社会科学处浏览次数:10


【补充通知】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补充通知精神,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另提出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下文。

    一、限额申报要求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位老师请在7月20日当天上午12点前交材料,如超过限额指标将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材料可在7月21日上午或7月22日上午报送。

    2.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这类申请人的项目信息(批准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责任单位、结项证书号、结项等级),于7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名单发至我邮箱(mj@nju.edu.cn)。

    二、材料审核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成果主要合作者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7月1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请各学院对照《申报公告》特别是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在受理过程中出现以上不予受理情形的,我们将视情况压缩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时间见第一条,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