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办理流程

各院系和相关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实施。现将专项2023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标单位、招标对象、招标工作总的要求、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投标资格要求、投标纪律要求等相关信息参见全国哲社工作办网站发布的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821/c431029-40060792.html。

其中一、投标项目要求如下:

1.投标项目组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选题方向(附后)投标,自选项目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项目数量。每个子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项目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项目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项目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项目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学科融合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二、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各1份。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日至9月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9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提交。同时,将经审核合格的1份纸质版《投标书》寄送中国历史研究院。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

4.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及中国历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历史研究院联合下发立项通知书。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634

联系方式:89684537

投标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j@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投标书_94446投标书

选题方向